房地產交易中的託管存款向賣方表明,客戶參與購買他的資產的程度足以讓他願意用現金來證明這一點。在某些州,託管存款對於約束結算很重要,但“為了準確和有價值的注意”條款最多包含購買財產的價格。
然而,對於賣家來說,託管是一個重要的弊端,他呼籲不要再失去,甚至在檢查期結束後也要定期託管。如果 在您取消收購和銷售合同之前有意外情況,在痛苦地等待客戶的融資獲得認可的許多天后,託管可能會被退還。資產一直不在市場上,賣家永遠無法確定客戶是否會關閉。
每當客戶進行常規融資時,融資的或有部分不應再包含特定的利率或短語,而必須說“trimming charges”,以防消費者無法準確獲得他想要的,並試圖以此作為休息時間out 條款再次獲得他的託管。如果買方違約,賣方將成為最大的輸家,他會損失時間、金錢並且不得不重新開始重新推廣資產。交易商值得支付押金,因為客戶在購買資產之前必須有資金到位。
那麼託管存款應該是多少才能使雙方至少同樣難過或同樣滿意?對於經銷商而言,簡單的解決方案盡可能可行,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則盡可能低。但更重要的是,他們想要的東西會發揮作用,因為太多的存款會扼殺許多交易,而太少的存款會導致太多消費者離開。
在現實世界中,FNMA(聯邦國家抵押貸款協會)是 REO(金融機構擁有)住宅的大賣家。他們制定了一項政策,要求將收購費用的 10% 作為託管存款要求。雖然他們正在尋找挑剔的購物者,但已經過去的是,這個繁重的金額使許多購物者繼續在他們的 REO 中搜索。這個想法變得可取,實施和結果現在還沒有通過 FNMA 控制來理解。
對於批發房地產交易,批發供應商可能擁有與真實供應商簽訂合同的房產,並已向該供應商支付 500 至 2,000 美元的定金。這可能有很大差異,僅在最後一周,一名員工就一項價值 300,000 美元的資產支付了 40,000 美元的託管押金,因為他已經以 350,000 美元的價格出價,並從他的戒菸消費者那裡獲得了 50,000 美元的押金。這種情況對於正在批發具有風險的託管存款的資產的投資者來說是普通的;他肯定會從他的老客戶那裡得到更多的定金。如果最終消費者不願關閉並且投資者隨後決定不關閉,他仍然會在兩個存款金額之間的展開中獲利,在上述情況下為 10,000 美元。
對於可能居住或出租資產的零售或停止購買者,我實際上已經找到了在簽署協議時要求支付我真正想要的定金金額以及在 10 天的檢查期後的下半年在哪個時代,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包括消費者無力獲得融資,每筆存款都不可退還。
如果我從業主那裡購買物品,我總是提供最有效的 100 美元作為託管押金。一些商人幸災樂禍地給房主 1 美元的押金,這樣他就可以畫畫了,但如果面臨 1 美元到 100 美元之間的選擇,大多數房主可能會同意 100 美元更可信。對於業主,我也不會在檢查期限結束之前支付押金,檢查期限通常為 30 天或更長時間。這樣做的動機是,作為批發商,我正在尋求在必須離開之前重新很好地銷售資產。